離婚申請
離婚申請是人生中極為重大的決定,而在進行離婚程序時,需要考慮到多個方面,例如離婚費用、離婚手續過程、財產分配、子女撫養權等等。對於這些問題,尋求專業的法律服務可以幫助你更好地應對。我們可為客戶提供分居證明,以證明其和配偶已在法律的定義上分居一段時間,如果狀況許可,我們轉介的專責離婚律師也可協助客戶和其另進行離婚調解,務求在幾個重大議題上達成共識,並確保其權益得到保障。我們轉介的離婚服務最平最快,特快離婚只需5個月,收費$498起。
- 男女雙方同意離婚
就最簡單的離婚方式來說,如果男女雙方同意離婚,並沒有資產及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便可以自行辦理離婚手續,無須交由律師處理。在離婚手續上,只需要證明雙方已分居連續一年或以上。然後填好共同申請書,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副本,呈交香港家事法庭登記處,再繳付相關費用即可。然後,香港家事法庭會跟據案件排序,男女雙方不用聆訊,然後就會收到一份列明雙方已同意離婚的副本。待審訊過後,法庭就會頒布解除婚姻關係。
- 分居協議書
若拒絕不履行,即可視爲行爲不合理 (conduct unreasonable),構成離婚的事實根據,另一方依法可以請求離婚。根據《婚姻訴訟條例》,夫妻雙方可訂立分居協議書,或其中一方可根據《婚姻訴訟條例》向法院申請分居。在普通法下,分居定義較含糊,根據普通法,除雙方是否一同居住以外,還需考慮雙方是否仍然維持夫妻關係,例如是否已不再認定他們的婚姻繼續存在,或有否意圖與其配偶和好等因素。
分居協議書基本內容包括:
- 個人資料:雙方姓名、身份證證字號、聯繫資訊等
- 分居期間:開始分居迄結束分居的確切年月日
- 婚姻財產:財產與債務、小孩扶養費用的分配與處理
- 子女照護:協調撫養、監護、探視權與責任和分居期間子女的住所地點
簽訂分居協議書的好處:
- 緩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離婚。
- 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提供合法的規避途徑。
- 爲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的作用。
- 單方面離婚
如果申請離者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手續會相對複雜,一般會交由律師處理。申請離婚者須要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並交到香港家事法庭登記處。申請人必須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的地步,香港法庭會接受下面其中一個原因:
-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申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其共同生活
- 配偶的行爲令人無法合理期望
- 申請者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一年或以上
- 申請者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一年或以上
當申請人提交離婚申請後,離婚申請者要將一份呈請書蓋印副本由專人或郵寄方式送達另一半手上。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離婚呈請書中一定要有包括子女撫養權安排。由於這種離婚手續繁複,所以離婚申請者可以選擇任用律師代進行手續
快速離婚
如果離婚聲請人和配偶決定申請離婚,同時已和配間就贍養費、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配等問題達成共識,那我們就可以為其安排「快速入紙申請離婚辦理」(快速離婚),以儘快速度取得離婚令,預計最快可於6個月內取得法庭臨時離婚令。我們的最簡單快捷的離婚申請支援服務如下:
- 特快入紙,即日辦理
- 不用分居,即時申請離婚
- 單方面程序 不用和配偶見面
- 一次性收費 直至完成離婚程序
- 度身草議離婚協議書
- 協辦申請子女管養/探視權
- 協辦申請贍養費及附屬濟助(資產、物業及贍養費)等問題
離婚協議書
當法庭已經宣佈離婚,解除婚姻關係,二人已不再是對方的伴侶,可享自由。離婚申請人的配偶一方向家事法庭登記處提交離婚呈請書,或配偶雙方共同提出離婚申請。凡有離婚呈請書提交,呈請書須送達作為答辯人的一方,而答辯人可對呈請書作答。
協議書內容一般會包括二人的個人資料及婚姻的狀態。例如,兩個人的職業、居住證明、資產狀況等等。如果擁有未成年的孩子,你需要清楚說明孩子撫養權取向的詳情及細節包括離婚之後孩子的一切生活打算。
離婚程序 離婚手續簡介
申請的那一人(呈請人)到家事法庭提交離婚申請書。
提出離婚呈請時需要填寫:
- 表格2:離婚呈請書
- 表格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表格 E :財務報表(如適用)
- 表格 3:訴訟程序通知書
- 表格 4:文件送達認收書
呈請人在提交呈請書時,該離婚呈請書需要有法庭蓋印的副本,最後需要由第三者或以任何郵遞方法送達給訴訟的一方,也可透過法庭批准下把離婚呈請書刊登在報章上,當作替代送達手續。
當離婚呈請書送達後,呈請人透過家事法庭登記處取得的申請表格,然後向司法常務官排期做離婚手續聆訊。 司法常務官將決定聆訊的日期、地點和時間,並通知閣下和訴訟各方。
如果呈請人已申請提出離婚呈請,但對方沒有在指定時間內向法庭提交答辯書,該離婚手續呈請將被安排成爲特別程序案內。
如司法常務官相信呈請人已就離婚呈請有足夠文件理據,其會安排一份證明文件再存檔。呈請人及答辯人均可獲得有關離婚案件之副本,解釋雙方已同意的條款。雙方均毋須出席聆訊。法庭將會安全頒布暫准判令來解除婚姻。
當法庭發暫准判令,呈請人可使用表格5或表格5A,把填好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爲絕對判令通知書」交給法庭,方便申請離婚的最終判令。如離婚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